为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提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推进我省档案文化建设,省档案局(馆)拟在年内推出《档案吉林》系列丛书,现就编辑《档案吉林》系列丛书讲几点要求。
一、 体例
《档案吉林》系列丛书以全省各级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为载体,通过一件或一组珍贵档案讲述吉林历史与文化。
《档案吉林》系列丛书拟出版10册以上,主要由省馆卷、市州卷组成,部分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县市也可独立成册。
每册书稿15-20万字,由若干篇独立文章按一定脉络成书。每篇稿件字数2000—3000字,配发1-2张档案图片,图片像素要求在1000万以上。精品文章推荐刊发在《吉林日报·档案吉林》栏目。各地可采取与当地媒体联合开办栏目的形式,推介档案,宣传档案工作。
二、稿件撰写要求
1、选材要求。本丛书选材时间断限为文革以前,以建国前档案为主,建国后档案主要涉及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等内容,有争议的或涉密的档案不在选材范围之内。
2、突出档案特色。稿件的撰写以档案为独特视角,突出档案真实性、唯一性、权威性的特征,钩沉历史,真实可信,读之令人信服。
3、挖掘档案背后的故事。以档案为线索,着重介绍档案关联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揭示档案背后的故事,侧重地域性,避免交叉重复。
4、可读性强。稿件要有一定的文采,避免史实的平铺直叙,增强对读者的吸引力。
5、史实准确。对于稿件涉及到的历史背景,要广泛查阅资料,做到史实准确、清晰,把握不准的要请相关专家把关。